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的安排
2014年我区继续开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经教育部批准,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4年开始暂采用纸笔试方式进行。201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安排一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时 间/ 类 别 |
3月16日(星期日)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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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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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实习指导 |
四、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后,需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的考点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各考点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考生不得跨考区、考点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当次报考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主要负责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检验考生照片信息、督促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事宜。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时,必须核验以下信息:
(一)户籍在广西区内的考生
1. 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考点保留);
2. 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复印件(考点保留)。
(二)人事关系在广西区内的考生。
1. 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考点保留);
2. 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复印件(考点保留)。
(三)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
1.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点保留);
2. 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考点保留)。
五、考点设置
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分别设在广西大学等14所高校(详见附件1)
六、收费标准及交费方法
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函〔2013〕18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报考费为70元/人.科。从2014年起,经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报考费统一在网上支付。
已交报考费的考生,可于当次考试的考场座位号确定后到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见附件2)。
七、准考证获取及成绩查询
考生确认和缴费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14年3月10-16日。
2014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2014年4月14日(11月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
八、其他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上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