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2014年考试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5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21日

第五章培养与培训

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

第十八条教师教育机构应承担班主任培训任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