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2014年证考试之小学综合素质(一)2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21日

二、学生的义务

学生的义务是指学生依照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参加教育活动中必须履行的义务。依学生就读学校的类别与其年龄,学生的具体义务各有差别。我国现代教育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学生的基本义务专门作了规定,包括下列四个方面内容:(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义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要履行下列义务:(1)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具有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2)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具有履行身为学生的义务。(3)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具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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