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章节知识点(第六章第二节)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23日
教学过程的结构:

  教学过程的结构指教学进程的基本阶段。学科性质不同、教学目的任务不同和学生的年龄阶段不同,教学过程的展开、进行和发展的程式是不完全一样的。教学过程没有一成不变的程式,且呈现多样综合的特点。
  (一)引起学习动机
  学习动机是推动学生学习的一种内部动力。学习动机往往与兴趣、求知欲和责任感联系在一起。教师要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启发学生的责任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领会知识
  这是教学的中心环节。领会知识包括使学生感知和理解教材。
  1.感知教材
  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感知形成清晰的表象和鲜明的观点,为理解抽象概念提供感性知识的基础并发展学生相应的能力。感知的来源包括: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直观教具的演示、参观或实验,教师形象而生动的语言描述和学生的再造想象以及社会生产生活实践。
  2.理解教材,形成科学概念
  引导学生在感知基础上,通过分析、比较、抽象概括以及归纳演绎等思维方法的加工,形成概念、原理,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理解教材可以有两种思维途径:一是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二是从已知到未知,不必都从感知具体事物开始。
  (三)巩固知识
  通过各种各样的复习,对学习过的材料进行再记忆并在头脑中形成巩固的联系。知识的巩固是不断吸收新知识、运用知识形成技能的基础。巩固知识往往渗透在教学的全过程,不一定是一个独立的环节。
  (四)运用知识
  学生掌握知识的目的在于运用,教师要组织一系列的教学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动脑、动口和动手,以形成技能技巧,并把知识转化为能力。
  (五)检查知识(包括技能与各种认识能力)
  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的质量怎样,只有通过检查才能确定。这主要由教师负责进行,一般采取课堂提问、检查课内外各种作业和各种测验来进行。但培养学生及时对所学知识进行自我检查的能力和习惯也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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