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20日

  九、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规定
  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其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不再需要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和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务于2013年5月17日-21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封面工作单位处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并在承诺书签上本人姓名。
  (2)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
  (3)登陆山西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sxedu.gov.cn/XZZQ)"下载专区"下载《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到指定医院体检,提交本人体检合格表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必须提供由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本人《山西省高师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10)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教授、副教授需提供本人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本人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的正面免冠1寸照1张。
  (12)具有学历文凭授予权的民办高校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必须提供在该校从教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和省、市、县人才代理机构提供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申请人与所在学校签订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供申请人3年任教材料(包括申请人的任教学科、授课计划、课时、教学工作量、教案等)。
  (13)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制或缩印到A4纸的正反两面。
  必要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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