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安排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12月20日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师范专科及其以上学校学习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在普通本科高校学习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5)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其前期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科(不含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后取学历为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
  (五)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范围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在学期间缺少一线教育教学实习(实践)经历、或所学专业与申报拟任教学科不一致、或近五年内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已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式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人员,应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相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免测人员范围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如有相应学历教育在学期间教育实习(指与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相一致学段及学科的教学实习)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实践)表,可免于测试。
  二、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3年1月3日至1月7日在长治市教育局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长治市教师资格考试(测试)报名申请表。
  (三)现场交费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83号)规定执行。教育学考试费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30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200元。
  (四)数码照像
  报名时现场对参加报名考试和测试的人员进行数码照像。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于2013年2月19日至21日携带身份证到长治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教育理论考试具体事项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2013年3月3日上午在长治市进行考试,考点及考场具体见准考证。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合格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
  (三)考试内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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