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德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5月26日

  2.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花名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于6月24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nd2915658@163.com)。
  ⒉各地受理并送市教育局认定的,应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

宁德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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