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南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5月20日

摘要:福建省南安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为春季:2015年6月1-3日,秋季:2015年10月12-14日。现场确认时间分别为春季:2015年6月3-5日,秋季:2015年10月14-16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的通知》(闽教人[2015]42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5]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市的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我市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三)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条件,并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人员。

二、日程安排

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春季:2015年6月1-3日

秋季:2015年10月12-14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2015年6月3-5日

秋季:2015年10月14-16日

(三)体检时间

春季:2015年6月7日

秋季:2015年10月18日

(四)领取证书时间

春季:2015年6月26日

秋季:2015年11月6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科目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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