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郴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通知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28日

  9、一寸照片2张(须与网报系统上传照片同版)。
  10、《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和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不需提供)。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1、9、10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依序装订成册。
  (三)专家审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毕业和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简称“面试”、“试讲”),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申请高中(中专)、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现场确认截止日期一周后登录郴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jyj.czs.gov.cn/jyj/)的“通知公告”或“教师工作”栏内查看相关通知要求,不再逐一通知。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的测试由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安排和通知。
  (四)颁发证书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五、工作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并依法依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教师入口关。要严格依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严格执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受理、专家审查、领导批准、颁发证书的工作流程,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范围,不得受理非本地户籍人员(在郴院校就读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对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核工作,尤其要重视对申请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和思想品德考察。要建立教师资格申请人档案,收集涉及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全部相关材料,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制度。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对“网络版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加强对管理系统的密码和密码卡的管理和使用,杜绝泄密、失密事件的发生。每年春季、秋季两个批次网上申报开始前,要在管理系统内做好现场确认点的设置工作,将现场确认的有关材料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全面、明确的公告。在认定过程中,要及时依据有关结论在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向我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放、关闭的日期为:
  春季批次 4月10日— 7月20日;
  秋季批次 10月10日—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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