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郴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28日

  春季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认真核实申请人或相关学校提供的申请材料,当场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详细注明原因,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当场告知其补充或完善。
  申请高中(中专)、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现场确认起止日期为: 5月4日-5月8日(春季批次),11月2日-11月6日(秋季批次),湘南学院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1日—5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地点:郴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网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印,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提供的在籍学习证明。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申请高中、中专、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指定体检医院为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和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
  5、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6、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复印单位盖章);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院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湘南学院师范教育类专业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证明材料由湘南学院相关部门盖章,于5月11日前整体提供给相应的认定机构)。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郴州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结业证》和《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内其他地州市三年内的相关培训结业证等同有效)、《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8、已取得初中教师资证申请认定高中(中专)阶段的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初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