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郴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28日

  (二)申请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参加中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参加小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
  (三)2015年全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
  3月14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学(闭卷);
  3月14日下午2:00- 4:00 教育心理学(闭卷)。
  三、教育专业培训与教育实习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培训、教育专业技能培训
  1、湘南学院2015届应届毕业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湘南学院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培训。
  2、其他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参加郴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培训。
  3、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参加郴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及安排请留意郴州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http://www.czdd.cn)网站的公告栏,或电话咨询:2883656。
  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培训:2014年12月—2015年1月;
  ⑵教师教育专业技能培训:2015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单位由申请人自行联系确定,实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实习学校层次、科目必须与申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实习结束后,申请人应填写《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由实习单位如实填写实习成绩、评语、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中(中专)、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在郴院校就读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郴州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在郴院校就读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并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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