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19日

      各市(州)和高校考点应按照要求将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光盘申报表(附表3)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光盘申报截止日期:上半年4月28日,下半年12月13日。

      (六)面试过程

      1. 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 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 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 回答规定问题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 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 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 中职类别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其中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 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七)成绩查询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合格证领取日期由各笔试、面试考点自行确定,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合格证。

      八、信息查询

      笔试(或面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成绩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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