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19日

      (六)成绩查询

      1. 评卷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其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上半年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截止到2年后的6月30日,下半年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截止到2年后的12月31日。两年后其单科合格成绩作废。2013年上半年只需报考未合格的科目,考生已合格的科目成绩,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栏中进行查询。

      五、面试考试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参考资料

      试点期间,小学、中学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

      (三)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四)面试报名

      1.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相一致;中学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中职文化课面试与笔试科目一致,考点可选择在市(州)或高校。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面试与所学专业一致,考点一律选择在华中师范大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考生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于考前一周在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2. 2011年3月份(含3月份)以前参加我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成绩均合格者,2013年上半年可直接在网上报考相应学段的面试。报名后考生须携带两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面试报名结束后,将不再办理面试免考笔试手续。

      (五)面试光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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