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核确认
1. 考生报名时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2. 报名结束后,考生持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完成报名工作。
3. 审核结束后,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有关考点院校采用教师资格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并于考前一周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
4. 2011年3月份(含3月份)以前参加我省教育学或心理学考试,其中任一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免考科目二。考生在本次报名时务必在报考点办理科目二的免试申请审核并现场登记确认。笔试报名结束后,未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将不予补办。
(三)考务管理
考务管理工作统一使用 “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进行,网址: http:// kaowu.ntce.cn 。考生报名审核、设置考区及考点、考场编排等项工作均在该系统上完成。考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负责,系统用户申请需先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建立。(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见附件1)
(四)考试试卷
各市(州)和高校考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教师资格考试试卷(含机考光盘)申报表(见附件2)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试卷申报截止日期:上半年2月22日,下半年9月25日。
(五)日程安排
时 间
类 别 |
上半年3月17日,下半年10月27日 |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3:00-15:00 |
下 午
16:00-18:00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机考) |
保教知识与能力(机考) |
|
小 学 |
综合素质(机考)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机考)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 |
机考科目考试系统提供微软拼音、双拼、全拼、搜狗拼音、五笔等常用输入法。考生按照栏目指引,通过点击鼠标、录入文字等操作完成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