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与说明
一、考试性质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是全区统一的选拔性考试,从教师应有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试结果将作为我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
二、考试目标
(一)能够具有中小学教育教师职业应具备的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二)能够具有运用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能够具有持续发展自身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素养的能力。
三、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结合教育心理学和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以及广西实际确定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教育学。
1. 学校教育的历史与发展。
(1)了解我国学校教育的历史与现状。
(2)了解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2. 教育学基本原理。
(1)了解教育的本质。
(2)理解教育目的的内涵与我国现阶段的教育目的。
(3)了解教育的功能;理解教育的个体功能。
3. 中小学教育相关知识。
(1)了解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依据此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2)了解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因素及其作用。
(3)理解教师职业特点与教师专业发展过程。
(4)了解良好师生关系的特点,运用相关理论建立良好师生关系。
4. 班级管理的原理与组织。
(1)了解中小学班级管理的一般原理。
(2)了解中小学班主任的基本职责。
(3)了解中小学班队、共青团活动的基本类型。
(4)掌握中小学班级管理的基本方法。
(5)掌握组织中小学班队活动、共青团活动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6)能够针对中小学生特点,分析和解决班级日常管理中的现象和问题。
5. 教育科学研究基础知识。
(1)了解中小学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
(2)能够运用相关知识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一定的分析。
(二)教学法。
1.教学目标。
(1)掌握教学目标的含义、特点和价值取向。
(2)了解布卢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3)掌握我国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陈述的三维表述方式。
(4)能运用相关理论进行教学目标的设计、陈述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