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四)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五)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六)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七)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八)违反人社部第12号令其他规定的。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7月1日。
(二)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报考程序
(1)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
(2)经所在单位审核,在《个人信息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盖章后(左下角),送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文联路6号,联系人:王利军,电话:66218023)。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②由单位开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③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科目规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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