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工程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 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计算。
· 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以“吨”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3)措施项目清单
a)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表列项。(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
其中通用项目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施工排水、降水。
b)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表中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4)其他项目清单
a)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b)零星工作项目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
c)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出现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具体内容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03)
4.简述企业定额的作用。
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程价格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定额将日益成为施工企业进行管理的重要工具。
(1)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计算和确定工程施工成本的依据,是施工企业进行成本管理、经济核算的基础。
企业定额是根据本企业的人员技能、施工机械装备程度、现场管理和企业管理水平制定的,按企业定额计算得到的工程费用是企业进行施工生产所需的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施工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就应以企业定额作为控制的计划目标数,开展相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