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监理工程师案例考试教材重点知识提示4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1年11月23日
  3、以上各项涉及的内容与其他相关教材(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等教材)均有一定联系,在其他相关教材中也有体现。但也互有区别。合同管理教材有关这些方面的内容,主要是从合同管理角度进行介绍。主要涉及到上述各项业务的管理操作程序、责权划分、时限要求等。而"三控制"教材则进一步解决处理上的具体化、数量化的问题,也就是说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应掌握: 
  ①操作程序化--处理各项业务(如工程延期、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等)都要按一定的规定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违反,也就是体现在操作上、处理上的"程序有效性",按规定程序操作才有效。 
  ②时限有效性--在执行任何程序中,都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执行有效,超过规定的时限就无效,或得到相反的结果。 
  ③书面的有效性--监理工程师一切指令、要求以及承包人的要求、申请等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表达才有效,如紧急情况来不及,也可以口头的方式提出,但必须在一定时限内进行书面确认。 
  4、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时限。 
  (1)时限为7天的工作程序。 
  ①申请延期开工的程序: 
  当承包方拟提示延期开工的要求时--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书面提出,工程师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书面答复,过时限不答复即为承认其要求。 
  若因发包人原因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书面通知。造成的承包方损失,发包人赔偿。
  ②支付预付款的时限及程序: 
  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 
  超过时限不付,承包方在规定预付款时间7天后要求支付。 
  发包方如仍不支付--承包方在7天后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责任。 
  ③工程量计量程序: 
  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核实计量--超过7天不核实计量,自第8天起以承包方计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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