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抽签采取“双抽签”的方式,即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分别进行抽签。考生抽签应在候考室集中封闭管理后进行。考官抽签应于面试当天在指定地点集中封闭管理后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随机抽签确定考官分组。有两个以上面试小组的,面试考官实行二次抽签,即考官先抽签确定组别,再由各组主考抽签确定本考官组测试哪组考生。
5、面试成绩修正
为避免和减少因面试成绩修正引起的误差,招录机关在设定招考职位时,一般不宜设置招录计划数超过10人的职位。招录人数较多时,应尽量进行拆分。如:乡镇选录生职位可将招录计划落实到县或乡镇,人民警察职位可按专业或其他条件拆分。确需设置招录计划数超过10人的职位的,需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或2个最高、最低分。
采用修正办法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应通过抽签随机平均分为若干个面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15人),面试前应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并由考生代表签字证实。面试后应向考生宣布其在面试小组的面试成绩,并同时向考生说明其最后得分在全部面试完成修正后公布。面试完成后,应及时公布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考生最后得分、修正系数和计算方法。
6、保密工作
面试试卷在使用结束前属绝密件,使用结束后一年内列为机密件。使用前由考场监察人员启封、清点,使用后由考场监察人员清点、密封,交试卷回收工作人员,在监察人员监督下全部销毁。
面试测评表及计分软件属机密件,须由监察人员启封后,由面试实施部门按规定进行复制,内容不得外泄。使用完的评分表须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查阅。未使用的评分表和考官使用的平衡表,应与面试题本一起销毁。
接触面试题本、面试评分表及计分软件的人员,包括面试考官、监察人员和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见附件6)。
三、专业科目考试
1、专业科目设置
专业科目考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无特殊需要的职位,一般不设专业科目考试。职位工作性质特殊,确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由招录机关提出,经设区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同意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要在职位表中注明专业考试科目,并编写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与招考公告一并向社会公布。公告要求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必须进行专业科目考试,未公告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不得进行专业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