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复习2014年讲义: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5月23日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目标不同(对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独立性不同(第三方、公司领导);自愿程度不同(独立的第三方、代表总经理);审计标准不同、审计时间不同(定期、不定期)

(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依据本单位会计业务而定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向税务局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四)法律责任

三、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持证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内办理登记、调转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不少于24小时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副高和正高) 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考试。

报考中级条件:(1)大学专科会计工作满五年;(2)本科会计工作四年(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会计工作两年(4)硕士学位会计一年(5)博士学位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二)交接的程序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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