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教材精选笔记(第八章一节)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6日

1.定期清查。它是根据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既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它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对财产物资所进行的临时性清查。 
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改换财产物资保管人员进行的有关财产物资的清查、发生意外灾害等非常损失进行的损失情况的清查、有关部门进行的临时性检查等。 
也可以是全面清查,如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全面、定期)。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 
(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例题1·单选题】财产清查是用来检查( )的一种专门方法。 
A.账实是否相符 
B.账账是否相符 
C.账表是否相符 
D.账证是否相符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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