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会计证《财经法规》精讲2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12日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本节概述

  解释了会计的娘家是谁、会计的家规、会计的门槛、会计的管理问题

  《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比如会计证的考试继续教育都是由本地区的财政部门管理。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1.《会计法》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其他部门没有权利制定统一的会计制度,但不排除联合制定会计制度中的有关制度。

  2.对有特殊要求的行业、系统,《会计法》允许其制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应按规定报批或备案。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会计法》明确规定: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是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4.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管理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多选)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判断、综合)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一把手,老大)

  3.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括7个方面:会计核算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会计组织制度、原始记录管理与岗位交接制度。(大略了解,这部分属于重庆从业特有的内容)

  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账目核算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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