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注册会计师证书》;
3.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会计报表和2013年度团体会费、执业会员个人会费缴款凭证;
4.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脱产职业继续教育凭证;
5.《2013年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注册会计师年检人员情况表》(附件4);
6.《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情况汇总表》(附件6)。
(三)市注协应加强对本地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核查工作,核查面不得低于30%,对2012年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全部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合伙人或股东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胜任能力。核查工作结束后应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连同《2013年度市注协核查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一览表》(附件5)于2013年2月28日前报省注协,同时在《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省注协对通过2013年度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公告,同时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结果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中注协备案;任职资格检查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暂不办理年度检验登记手续,未通过年度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继续以注册会计师名义出具报告。
五、任职资格年度检查工作时间及要求
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地区:
2013月3月1日—3月15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金华、舟山、衢州、台州、丽水地区:
2013年3月16日—3月31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六、其他事项
(一)注册会计师证书因使用年限已满需换发新证的,需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注册会计师2012年从事的主要业务清单》、《2013年度不予通过或暂缓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统计表》、《2013年度市注协核查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一览表》表式可在省注协网站www.zicpa.org.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