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会《税法》第三章第二节重要知识点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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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第三章消费税第二节税目与税率的内容。
  【重要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基本的形式。比例税率中最高税率为56%,最低税率为1%;定额税率最高为每征税单位250元。
  (一)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

税率基本形式

适用应税项目

单纯定额税率

啤酒;黄酒;成品油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计税

白酒;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卷烟

单纯比例税率

批发卷烟;除啤酒、黄酒、成品油、卷烟、白酒以外的其他各项应税消费品

  (二)按照最高税率征税的特殊情况
  【归纳】有两种情况消费税税率从高:一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二是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三)卷烟的适用税率
  1.2009年5月1日以后的卷烟税目税率状况:

税目

税率

一、烟

1.卷烟

工业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含70元)/条以上

56%加0.003元/支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36%加0.003元/支

商业批发

5%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四)酒的适用税率
  考生要注意两方面问题:
  第一,白酒同时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要把握公斤、吨与斤等不同计量标准的换算。

计量单位

500克或500毫升

1公斤(1000克)

1吨(1000公斤)

单位税额

0.5元

1元

1000元

  第二,啤酒分为甲类和乙类,分别适用250元/吨和220元/吨的税率。

适用新制度税目

啤酒采用定额税率

甲类

250元/吨

乙类

220元/吨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适用税率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包括铂金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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