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会《税法》第二章第十一节重要知识点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21日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第二章增值税第十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的内容。
  【重要知识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和适用范围
  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能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一般由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
  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违规处理: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 卡。
  【重要知识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找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重要知识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找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首页 1 2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