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31日至4月25日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3月31日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一科考试报考所在地市州考办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省考办申取。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符合办理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向报名地市州考办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省部级人事部门职称批准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及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见附件)。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于5月中旬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市州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财政部考办将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或咨询各市州考办。

  各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或相关办法。

  免试申请表

  湖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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