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考区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友情提醒: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预报名及确认网上缴纳报名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2、报考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须先行下载《报名承诺书》(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现场资格审核【5月12日至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期间连同报考相关资料一并带至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以下简称“我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然后于2014年7月7日至7月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福建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交费确认三个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