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20日

  2.在澳门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在中注协驻香港联络处,或澳门会计专业联会,或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办理资格审核和交费。

  3.在北京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办理资格审核和交费。

  4.在上海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办理资格审核和交费。

  八、考试报名费

  1.在香港、澳门参加考试的,报名费标准为专业阶段考试每科1000元港币,综合阶段考试2000元港币。

  2.在北京、上海参加考试的,报名费标准按当地标准执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另按每人收取手续费10元人民币。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可以根据当地物价标准及惯例向报名人员酌收手续费和代理费。

  九、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5年度)》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5年度)》,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通过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考试代理机构自愿购买。

  十、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10日至26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21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4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一、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将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科目考试代理机构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将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代理机构申领。

  十二、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可以按互惠原则签订的互免协议免予专业阶段部分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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