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20日

  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网报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资格审核或交费时使用。应届毕业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并签字。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向中注协查询办理(查询电话010-88250110)。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下同)、应届毕业生(指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下同),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或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按承办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机构(简称考试代理机构,地址详见附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试代理机构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确定具体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1.首次报名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2.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考试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并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毕业证书编号。未录入毕业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报名资格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3.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或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应当持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三)交费。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应当交纳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报名程序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

  (四)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非首次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程序完成后查询,首次报名人员可在5月29日后查询,应届毕业生可在8月21日后查询。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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