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免试条件: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以上内容摘自2014年最新修订《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试管理办法》。
有的考生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我有高级经济师职称,满足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试条件吗?
答:满足。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还有的考生问,如果我符合注会免试条件,应该如何申请?
答:免试申请人应当填写《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审核资料。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试条件申请资料包括: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报地方考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