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强调的是,相对于细节测试而言,实质性分析程序能够达到的精确度可能受到种种限制,所提供的证据在很大程度上是间接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弱。从审计过程整体来看,注册会计师不能仅依赖实质性分析程序,而忽略对细节测试的运用。
在设计和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无论单独使用或与细节测试结合使用,注册会计师都应当:
(1)考虑针对所涉及认定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和实施的细节测试(如有),确定特定实质性分析程序对这些认定的适用性;
(2)考虑可获得信息的来源、可比性、性质和相关性以及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评价在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作出预期时使用数据的可靠性;
(3)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作出预期,并评价预期值是否足够精确以识别重大错报(包括单项重大的错报和单项虽不重大但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的错报);
(4)确定已确定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且无需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第七条的要求他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
2.确定实质性分析程序对特定认定的适用性。实质性分析程序通常更适用于在一段时期内存在预期关系的大量交易。分析程序的运用建立在这种预期的基础上,即数据之间的关系存在且没有反证的情况下继续存在。然而,某一部分程序的适用性,取决于注册会计师评价该分析程序在发现某一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引起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时的有效性。
在某些情况下,不复杂的预测模型也可以用于实施有效的分析程序。例如,如果被审计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对既定数量的员工支付固定工资,注册会计师可利用这一数据非常准确地估计出该期间的员工工资总额,从而获取有关该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审计证据,并降低对工资成本实施细节测试的必要性。一些广泛认同的行业比率(如不同类型零售企业的毛利率)通常可以有效地运用于实质性分析程序,为已记录金额的合理性提供支持性证据。
不同类型的分析程序提供不同程度的保证。例如,根据租金水平、公寓数量和空置率,可以测算出一幢公寓大楼的总租金收入。如果这些基础数据得到恰当的核实,上述分析程序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从而可能无需利用细节测试再作进一步验证。相比之下,通过计算和比较毛利率,对于某项收入数据的确认,可以提供说服力相对较弱的审计证据,但如果结合实施其他审计程序,则可以提供有用的佐证。
对特定实质性分析程序适用性的确定,受到认定的性质和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例如,如果针对销售订单处理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对与应收账款相关的认定,注册会计师可能更多地依赖细节测试,而非实质性分析程序。
在针对同一认定实施细节测试时,特定的实质性分析程序也可能视为是适当的。例如,注册会计师在对应收账款余额的计价认定获取审计证据时,除了对期后收到的现金实施细节测试处外,也可以对应收账款的账龄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以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3.数据的可靠性。注册会计师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做出预期时,需要采用内部或外部的数据。
来自被审计单位内部的数据包括:(1)前期数据,并根据当期的变化进行调整;(2)当期的财务数据;(3)预算或预测;(4)非财务数据等。
外部数据包括:(1)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如通货膨胀率、利率、税率,有关部门确定的进出口配额等;(2)行业监管者、贸易协会以及行业调查单位发布的信息,如行业平均增长率;(3)经济预测组织,包括某些银行发布的预测消息,如某些行业的业绩指标等;(4)公开出版的财务信息;(5)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等。
数据的可靠性直接影响根据数据形成的预期值。数据的可靠性越高,预期的准确性也将越高,分析程序将更有效。注册会计师计划获取的保证水平越高,对数据可靠性的要求也就越高。
数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及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该数据的环境。因此,在确定数据的可靠性是否能够满足实质性分析程序的需要时,下列因素是相关的:
(1)可获得信息的来源。例如,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独立来源获取的信息可能更加可靠。
(2)可获得信息的可比性。例如,对于生产和销售特殊产品的被审计单位,可能需要对宽泛的行业数据进行补充,使其更具可比性。
(3)可获得信息的性质和相关性。例如,预算是否作为预期的结果,而不是作为将要达到目标。
(4)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用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有效。例如,与预算的编制、复核和维护相关的控制。
当针对评估的风险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如果使用被审计单位编制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考虑测试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如有)的有效性。当这些控制有效时,注册会计师通常对该信息的可靠性更有信心,进而对分析程序的结果更有信心。对与非财务信息相关的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测试,通常与对其他控制的测试结合在一起进行。例如,被审计单位对销售发票建立控制的同时,也可能对销售数量的记录建立控制。在这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把两者的控制有效性测试结合在一起进行。或者,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该信息是否需要经过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