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月16—17日,组织初级考试;9月12日-13日,组织中级考试。
9.各市应于9月14日前将中级考试考卷送达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0.6月10日前,下发初级考试成绩,并在“辽宁会计网”公布; 10月30日前,下发中级考试成绩,并在“辽宁会计网”公布。
11.9月30日前,各市完成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2015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九、其他要求
各市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宣传媒介,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有关考试政策和值班电话等,及时告知广大考生;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5年度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辽宁省财政厅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