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讲义:营业税税目、税率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21日
营业税税目、税率

  一、营业税税目

  (一)建筑业

  1.子目: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2.自建行为: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也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特别关注】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缴纳营业税。

  3.其他建筑业:代办电信工程、钻井、爆破、管道煤气初装费等。

  (二)交通运输业

  1.子目: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2.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此税目。

  【特别关注】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三)金融保险业

  1.金融业子目: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特别关注】下列金融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1)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

  (2)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

  (3)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但是: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5)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6)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2.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

  【特别关注】下列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1)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2)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四)邮电通信业

  子目:包括邮政、电信及与邮政、电信相关的业务。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此税目征收营业税。

  【特别关注】

  (1)各子目的具体范围,如邮政业务,包括经营各种信函、包裹、汇兑、邮票发行、集邮和邮件运输、报刊发行等邮政业务活动;

  (2)销售邮务物品(如信封、信纸、汇款单、邮件包装用品等),缴纳营业税,而非增值税;

  (3)在提供电信业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专用和通用的电信物品(如电报纸、电话号码簿、电报签收簿、电信器材、电话机等),缴纳营业税,而非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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