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形式: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
(3)特点:流动性风险形成的原因更加复杂和广泛,通常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
五、国家风险
(1)定义: 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时,由于别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国家风险通常有债务人所在国家的行为引起的,它超出了债权人的控制范围。
(2)主要形式: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
①政治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受特定国家的政治动荡等不利因素影响(例如长期以来部分南亚和非洲国家政局不稳),无法正常收回在该国的金融资产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政权风险、政局风险、政策风险和对外关系风险等。
②经济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受特定国家经济衰退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例如2009年11月发生的迪拜主权债务危机),无法正常收回在该国的金融资产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③社会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受特定国家贫穷加剧、生存状况恶化等不利因素(例如部分非洲国家长期受困于贫穷、饥饿、卫生、医疗等社会问题),无法正常收回在该国的金融资产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特点:国家风险发生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在同一个国家范围内的经济金融活动不存在国家风险;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不论是政府、商业银行、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能遭受国家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六、声誉风险
(1)定义:由于意外事件、商业银行的政策调整、市场表现或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结果,可能对商业银行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通常将声誉风险看作是对其经济价值最大的威胁。
声誉风险也被视为一种多维风险。管理声誉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改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并预定做好应对声誉危机的准备;确保其他主要风险被正确识别和优先排序,进而得到有效管理。
七、法律风险
(1)定义:在日常经营和各类交易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要求,导致商业银行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可能给商业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操作风险,它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管措施和解决民商事争议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或者惩罚性赔偿所导致的风险敞口。
从狭义上讲,法律风险主要关注商业银行所签署的各类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有效性和可执行力。从广义上讲,与法律风险密切相关的还有违规风险和监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