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个人住房贷款
4.1 基础知识
1.个人住房贷款的概念和分类(掌握)
▲概念: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住房的贷款。
▲分类
按照资金来源划分 |
①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
按照住房交易形态划分 |
①新建房个人住房贷款(一手房贷款) ②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二手房贷款) ③个人住房转让贷款 |
按照贷款利率的确定方式划分 |
①固定利率贷款 ②浮动利率贷款 |
2.个人住房贷款的特征(了解)
(1)贷款金额大、期限长。
(2)以抵押为前提建立的借贷关系。
(3)风险因素类似,风险具有系统性特点。
3.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历程(了解)
☆ 个人住房贷款在各国个人贷款业务中都是最主要的个人贷款产品,在我国也是最早开办、规模最大的个人贷款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于1985年开办了住宅储蓄和住宅贷款业务,成为国内最早开办住房贷款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
☆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制度办法,标志着国内住房贷款业务的正式全面启动。
☆ 个人住房贷款真正的快速发展,以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颁布为标志。
4.个人住房贷款的要素
(1)贷款对象
基本要求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
其他要求 |
①合法有效的身份或居留证明; 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③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符合规定的首付款证明材料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④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⑤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2)贷款利率
☆ 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
☆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 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合同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可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但实践中,银行多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