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贷款合同与发放支付
(一)掌握贷款合同的签订流程和管理要点;
(二)掌握贷款发放的条件、原则和审查流程;
(三)掌握贷款支付的类型、各类支付方式的条件和操作要点。
十、贷后管理
(一)掌握借款人贷后监控的基本内容;
(二)掌握保证人管理、抵(质)押品管理以及担保的补充机制;
(三)掌握风险预警的程序、方法、指标体系和处置;
(四)掌握信贷业务到期处理的方法;
(五)熟悉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十一、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
(一)熟悉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目标、原则、考虑因素、监管要求和会计原理;
(二)熟悉贷款风险分类的方法和步骤。
十二、不良贷款管理
(一)掌握不良贷款的成因;
(二)熟悉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
附录:
(一)《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
(二)《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2号)
(三)《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
(四)《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
(五)《银团贷款业务指引(修订)》(银监发[2011]85号)
(六)《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号)
(七)《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
(八)《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
(九)《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发[2012]1号)
(十)《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2]4号)
(十一)《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
(十二)《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银监发[2011]4号)
(十三)《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
(十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45号)
(十五)《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如本考试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是2016年及以后一个时期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应考人员备考的重要资料,考试范围限定于大纲范围内,但不局限于教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