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证券发行与承销考点精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估值和询价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1日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与定价
  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IP0应通过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一)询价对象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经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例5-4(2012年3月考题·多选题)
  询价对象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将其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
  A.不再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B.最近12个月内因违反相关监管要求被监管谈话3次以上
  C.未按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D.最近12个月没有活跃的证券市场投资记录
  【参考答案】ABC
  【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询价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将其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1)不再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2)最近l2个月内因违反相关监管要求被监管谈话3次以上;(3)未按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二)询价与定价
  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贮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终止发行。
  例5-5(2012年3月考题·单选题)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 )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A.10
  B.20
  C.50
  D.100
  【参考答案】 C
  【解析】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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