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证券基础知识命题点解读(第七章第四节)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11日

  保证金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确定并公布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种类和折算率。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但货币资金占应收取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5%。
  (三)权益处理(略)
  (四)监督管理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机制,保障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妥善保存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所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1)风险控制指标。证券金融公司应当遵守以下风险控制指标规定:①净资产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②对单一证券公司转通融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的50%;③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10%;④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5%。证券金融公司应当每年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证监会可以根据防范证券金融公司风险的需要调整提取比例。
  (2)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用途。除用于履行法定职责和维持公司正常运转外,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经证监会认可的高流动性金融产品,购置自用不动产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命题点八 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和市场准入
  (1)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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