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证券从业资格预约式报名须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8日

  (4)致电021-61651128转人工服务(信息核实),确认已经缴费

  (5)考务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用挂号信方式寄出成绩复核单

  十二、违纪处理办法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同场测试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判为违纪,本场次成绩取消并且一年内不得再报考:

(1)测试期间,交头接耳、互打手势的; (2)偷看他人答题,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3)测试期间,在考场内外喧哗的; (4)拒不按要求存放物品的; (5)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2、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扰乱考场秩序行为之一的判为违纪,本场次成绩取消并且两年内不得再报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1)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2)请人替考或代替他人测试的; (3)涉及集体(2人及以上)舞弊的; (4)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证件的; (5)考生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 (6)将《测试试卷》、《答题纸》带离考场的; (7)考生恶意操作导致测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8)严重扰乱测试秩序、侮辱、漫骂或蓄意报复测试工作人员安全的。

  3、考生存在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违纪违规情形将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其中执业注册人员发生违纪违规的,注销其执业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十三、免责条款  

  (一)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应仔细核对后提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所导致的任何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报考期间,应及时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其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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