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2014年投资基金考前串讲笔记: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与职责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20日

□基金宣传推介过往业绩的: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不能推介;合同生效6个月不足1年的,登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业绩;合同生效1年到10年的,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公布日在下半年的还公布当年上半年的业绩;10年以上的,应登载最近10年度的业绩。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风险,是交易日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投资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公司或代销机构应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报告材料。 

基金的认购费和申购费费率不得超过金额的5%,赎回费不得超过金额的5%,赎回费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并应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销售机构适用性的过程中应遵循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全面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1)审慎调查;(2)基金产品风险评价;(3)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和评价。 

进行投资者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了解自己、了解市场、了解历史、18 / 33 

了解基金管理公司,正确投资观念和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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