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 年,我国国家统计局明确划分三大产业:
第一产业:农业;
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
第三产业:其他。
2002 年,我国推出国民经济行业的分类标准GB/T4754-2002,行业门类20 个,行
业大类95 个,行业中类396 个,行业小类913 个。
(四)我国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
最初上海证交所将上市公司分为5 类: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和综合等五类;
深圳6 类: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金融业和综合等六类。
中国证监会2001 年4 月4 日公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指引》是以中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94)为主要依据,借鉴联合国家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北美行业分类体系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
1.分类对象及适用范围。指引是一个非强制执行的标准。
2.分类方法和原则:
《指引》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分类标准,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当公司的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等于50%时,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类别;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收入的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如果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比其它业务改入比重均高出30%,则将该公司放入该业务的类别;否则,将其划为综合类。
3.编码方法
《指引》把上市公司的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和大类两级,中类作为支持性分类参考。
4.管理机构
未经交易所同意,上市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公司类别。上市公司因兼并、置换等原因而营业领域发生重大变动,可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上报“调查表”,由交易所按照《指引》对上市公司的行业类属进行变更。
《指引》将上市公司共分成13 个门类,90 个大类,288 个中类。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调整(了解)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07 年5 月31 日公布了调整后的沪市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本次调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指数公司对沪市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进行的例行调整,其依据是沪市上市公司2006 年年报显示的部分公司经营范围的改变。本次行业分类调整将作为上证180 指数下一次调整样本股时的参照。
该行业分类是参照摩根士丹利和标准普尔共同发布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
根据2007 年最新行业分类,沪市841 家上市公司,共分为金融地产、原材料、工业、可选消费、主要消费、公用事业、能源、电信业务、医药卫生、信息技术十大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