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项目前期咨询评估(增)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重要领域的发展建设规划等在决策审批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的原则,选择相应有资质、有能力、有实力的咨询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评估。
一、项目咨询评估的作用
项目咨询评估是咨询机构根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或企业等的委托,在项目投资决策之前,对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采用科学的方法,对项目的市场、技术、财务、经济,以及环境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开展进一步的分析论证和再评价,权衡各种方案的利弊和潜在风险,判断项目是否值得投资,提出明确的评估结论,并对项目建设方案提出优化建议,从而为决策者进行科学决策或为政府核准项目提供依据的咨询活动。
不同的委托主体,对评估的内容及侧重点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总体上,政府部门委托的评估项目,一般侧重于项目的经济及社会影响评价,分析论证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等;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的评估项目,主要侧重于融资主体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评价;企业或机构投资者委托的评估项目,将重点评估项目本身的盈利能力、资金的流动性和财务风险等方面。
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是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另一家符合资质要求、委托人选的工程咨询单位再一次对拟建项目的技术、财务、经济、环境、社会、资源利用、投资风险等方面进行论证,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作结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核实和评价,如实反映项目潜在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可行性作出明确的结论,为项目决策者提供依据。
(一)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的范围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
(1)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委托人选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评估论证,项目建议书的评估结论是项目立项的依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结论是政府投资决策的依据。
(2)企业投资者为了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靠性,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往往聘请另一家工程咨询单位对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作为企业内部决策的依据。
(3)拟对项目贷款的银行,一般自行组织专家组,有时也委托工程咨询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评估结论是银行贷款决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