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其评估的关系和区别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评估,是项目前期工作的两项重要内容。两者同处于项目投资的前期阶段,出发点是一致的,都以市场或社会需求研究为出发点,按照国家有关的法规、政策,将资源条件同产业政策与行业规划结合起来进行方案选择。同时,内容及方法基本一致,目的和要求基本相同,均是为提高项目投资科学决策的水平,提高投资效益,避免决策失误。因此,它们都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都是对项目是否可行及投资决策的咨询论证工作。但是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1)承担主体不同。在我国,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通常由项目法人或企业主持,按照合同委托咨询机构进行研究;项目评估由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主持,委托符合资质要求人选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
(2) 评估角度和任务不同。可行性研究一般从行业或企业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市场前景、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着重项目投资的微观效益;项目评估主要从国家和社会的角度,对报送的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进行系统的核实、评审,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着重项目投资的宏观效益。
(3) 决策时序和作用不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在先,项目评估在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主要是项目法人和企业内部决策的依据,是项目评估的重要基础和前提;项目评估是可行性研究的延续,是项目投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必备条件,其评估结论和建议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项目立项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是项目投资决策的基础,是项目评估的重要前提。项目评估是可行性研究的延续、深化和再研究,独立地为决策者提供直接的、最终的依据。
三、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
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委托符合资质要求、人选的工程咨询单位对拟建企业投资项目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对项目申请报告中所评估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项目节能,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环境和生态影响,经济和社会影响,主要风险等内容的符合性、合理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核实和评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8年第37号公告,咨询评估报告通常包括以下l0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