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精神,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5月25-26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25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5月26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下午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下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指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人事部门用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精神,凡符合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名单详见附件)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商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