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注意】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2.后果:
(1)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法律后果:①恢复原状;②赔偿损失(谁错谁赔);③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恶意串通)。
【例题·单选题】(2009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违反国家限制经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显失公平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
(六)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概念和特征:
区别 |
可变更、可撤销 |
无效 |
效力 |
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
当然无效 |
主张者 |
由撤销权人行使,法院、仲裁机关不告不理 |
法院仲裁机关可主动 |
路径 |
选择权:可撤销,可变更,也可继续有效。 |
绝对无效 |
时间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合同法) |
不存在此种限制 |
溯及力 |
一经撤销,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
自始无效 |
2.种类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总结】无效&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
合同 |
单方行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1.无效; 2.有效(代理、纯获益、细小日常生活) |
无效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1.效力待定; 2.有效(代理、与年龄心智相符、纯获益) |
无效 |
欺诈、胁迫 |
1.损害国家利益:无效 2.不损害国家利益:可撤销 |
无效 |
乘人之危 |
可撤销 |
无效 |
恶意串通 |
无效 | |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无效 |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无效 | |
重大误解 |
可撤销 | |
显失公平 |
可撤销 |
【示例】2010年1月1日,甲售给乙首饰,号称水晶,实为玻璃。乙2010年2月1日知道是假水晶。
【分析】什么合同? 可撤销合同。
谁申请撤销?乙申请,法院不能主动干预
不撤销可以吗? 可以,继续有效
【例题·单选题】(2006年)甲、乙公司于2005年3月10日签订买卖合同,3月15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存有重大误解,遂于3月20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4月10日法院依法撤销该合同。下列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
A.合同自3月10日起归于无效
B.合同自3月15日起归于无效
C.合同自3月20日起归于无效
D.合同自4月10日起归于无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合同。被撤销的合同,同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单选题】(2007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
A.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C.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合同。选项A属于无效合同;选项B属于有效合同;选项C属于无效合同;选项D属于可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