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吸收直接投资,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
出资方式:以货币资产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以工业产权出资、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以及以特定债权出资等。
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外资企业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金额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0%;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筹资特点:1.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2.容易进行信息沟通3.资本成本较高。(但手续相对比较简便,筹资费用较低。)4.公司控制权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5.不易进行产权交易,难以进行产权转让。
二、发行普通股股票
(一)股票的特点:永久性,流通性,风险性,参与性
风险性,股票价格的波动性、红利的不确定性、破产清算时股东处于剩余财产分配的最后顺序等
(二)股东的权利:
(1)公司管理权 :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主要体现在重大决策参与权、经营者选择权、财务监控权、公司经营的建议和质询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方面。
(2)收益分享权(3)股份转让权 (4)优先认股权 (5)剩余财产要求权 :当公司解散、清算时,股东有对清偿债务、清偿优先股股东以后的剩余财产索取的权利。
(三)股票的种类:按股东权利与义务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其优先权利主要表现在股利分配优先权和分取剩余财产优先权上,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但对涉及优先股股利的问题有表决权,)
按票面是否记名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注】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点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
(四)股票的发行方式分为公开间接发行和非公开直接发行
公开间接发行通过中介机构,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优点:(1)发行范围广,对象多,易足额筹集资本;(2)股票变现性强,流通性好;(3)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扩大影响力。非公开直接发行不公开,只向少数特定的对象直接发行,缺点:手续繁琐,发行成本高,优点:弹性较大,发行成本低,缺点:发行范围小,股票变现性差
(五)股票上市交易1.优点 :(1)便于筹措新资金;(2)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3)便于确定公司价值。 2缺点 :(1)上市成本较高,手续复杂严格;(2)公司将负担较高的信息披露成本;(3)信息公开的要求可能会暴露公司商业机密;(4)股价有时会歪曲公司的实际情况,影响公司声誉;(5)可能会分散公司的控制权,造成管理上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