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能延长资金融通的期限;
5.资本成本负担较高。
四、债务筹资的优缺点
(一)债务筹资的优点
1.筹资速度较快;
2.筹资弹性大;
3.资本成本负担较轻;
4.可以利用财务杠杆;
5.稳定公司的控制权。
(二)债务筹资的缺点
1.不能形成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
2.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
3.筹资数额有限。
第三节 股权筹资
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和利用留存收益,是股权筹资的三种基本形式。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投人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需公开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的实际出资额中,注册资本部分,形成实收资本;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属于资本溢价,形成资本公积。
(一)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1.吸收国家投资;
2.吸收法人投资;
3.合资经营;
4.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二)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1.以货币资产出资;
2.以实物资产出资;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4.以工业产权出资;
5.以特定债权出资。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程序。
1.确定筹资数量;
2.寻找投资单位;
3.协商和签署投资协议;
4.取得所筹集的资金。
(四)吸收直接投资的筹资特点。
1.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2.容易进行信息沟通;
3.资本成本较高;
4.公司控制权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
5.不易进行产权交易。
二、发行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措股权资本而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凭证。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凭证,代表着对发行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
(一)股票的特征与分类
1.股票的特点。
(1)永久性;
(2)流通性;
(3)风险性;
(4)参与性。
2.股东的权利。
(1)公司管理权;
(2)收益分享权;
(3)股份转让权;
(4)优先认股权;
(5)剩余财产要求权。
3.股票的种类
按股东权利和义务,分为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按票面是否无记名,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点,分为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