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五章_第9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8月6日

十、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1.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技术开发合同的解除与风险承担。

3.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中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清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二)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转让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科技人员作为受托人,运用自己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科技手段,对委托人提出的特定技术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等活动,委托人支付咨询费的合同。

2.技术服务合同。

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十一、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寄存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保管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十二、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一)仓储合同的仓单

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具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十三、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一)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三)委托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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