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二章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8月6日

(二)公司的设立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四、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的,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一)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二)变更登记的要求

(三)备案事项

五、注销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的情形。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六、分公司的登记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七、年度报告公示

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八、证照和档案管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涂抹、标注、损毁公司登记档案资料。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缴纳出资。

3.申请设立登记。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1.股东会的职权。

2.股东会的形式。

3.股东会的召开。

4.股东会的决议。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1.董事会的组成。

2.董事会的职权。

3.董事会的召开。

4.董事会的决议。

5.经理。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1.监事会的组成。

2.监事会的职权。

3.监事会的决议。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股东

(二)股东权及其分类

1.以股东权行使的目的是为股东个人利益还是涉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为标准,可以将股东权分为共益权和自益权。

2.以股东权行使的条件为标准划分,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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