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为准。
6.本次公开招聘为我校合川校区招聘,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到合川校区工作。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中的岗位条件)。
8.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均计算到2014年6月25日止。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在本次招聘中,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9:00时至2014年7月9日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一号学校综合楼604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陈 科,赖 凡
联系电话:023-68664870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并携带1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到我校人事处报名(必须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需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并办理《考试准考证》。
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导致后面资格审查环节不过关者,后果自负。
(三)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到达该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和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考核方式
(1)初试
初试考核小组由我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教师组成,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测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和学术水平评估。分值100分。
(2)复试
A.复试人员的确定。初试结束后,部门原则上按不低于岗位招聘数3-5倍的数量向人事处报送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和资料,本岗位参加考核人员总数若低于招聘数3倍的,应将所有参加考核人员作为复试人员上报人事处。
B.复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聘者,请按照规定时间凭《考试准考证》,并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复试资格审查手续:
1.自荐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考的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原件和复印件;